第128章 鹏城又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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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是客观地陈述了事实,没有把责任全推给她。

然而,职业习惯使然,加上对年轻女性安全的担忧,他忍不住多说了两句,语气带着一种公事公办的告诫意味:

“不过,女孩子独自一人在外,还是尽量不要喝太多酒,安全意识要提高。昨晚那种情况,万一遇到的是别有用心的人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 他想起她昨晚醉得不省人事的样子,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。

苏晓一听这熟悉的说教口吻(虽然对方是好意),立刻想起以前爸妈和家里长辈的唠叨,下意识地开启了“乖乖认错、积极表态”模式,头点得像小鸡啄米:

“对对对!您说的太对了!” 她语气无比诚恳,“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!真的!所以你看,我都不玩了,一大早就打道回府,回家!回家最安全了!哈哈……”

她干笑两声,试图缓解气氛,同时赶紧侧身,想快点越过他,把自己塞进靠窗的座位里,结束这令人窒息的对话。

沈修齐看着她这副急于“认错悔过”、恨不得立刻消失的样子,心里觉得有点好笑,但面上依旧没什么表情。

他侧身,让出足够的空间让她进去,然后重新打开平板,目光落在屏幕上,仿佛刚才那段对话只是个小插曲。

苏晓终于成功“滑”进自己的座位,系好安全带,立刻戴上眼罩,假装要睡觉,心里却像有一万只羊驼奔腾而过。

老天爷,你玩我呢?!

社死一次不够,还要来个“续集”?还是在密闭的飞机上,邻座!

这接下来两个多小时的航程,可怎么熬啊!

她偷偷从眼罩缝隙里瞄了一眼旁边。

沈修齐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侧脸线条在机舱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更加清晰冷硬。

他确实很帅,但这种帅带着强烈的距离感和压迫感,让她完全生不出任何旖旎心思,只想快点落地,各奔东西,永不相见!

一场意外的空中“重逢”,让苏晓的归家之路,变得格外漫长和煎熬。而沈修齐,在最初的惊讶过后,已将这个小插曲抛诸脑后,开始处理邮件。

对他而言,这只是一个稍微有点巧合的偶遇,一个需要提醒注意安全的案例,仅此而已。

飞机上的尴尬气氛在苏晓那句干巴巴的“听您的普通话,港岛人吗?”和沈修齐一个简单的“嗯”之后,彻底凝固。

苏晓在心里给自己掌嘴:让你多嘴!看,把天聊死了吧!她果断放弃,重新戴好眼罩,假装入睡。

沈修齐也乐得清静,继续处理他的工作邮件。

两个多小时的航程,在一种微妙而安静的沉默中度过,只有引擎的轰鸣和偶尔的空乘服务声。

两人再也没有任何交流,仿佛达成了某种“互不打扰”的默契。

飞机平稳降落在鹏城宝安国际机场。

苏晓几乎是舱门一开,就迫不及待地起身,礼貌地对沈修齐说了声“再见”(声音小得像蚊子哼),然后便低着头,快速融入下机的人流,消失在他的视线里。

她只想立刻远离这个“社死源头”。

沈修齐看着她几乎是“落荒而逃”的背影,几不可察地挑了挑眉,随即也拿起自己的手提行李,不紧不慢地下了飞机,然后去取那个景泰蓝花瓶。

苏晓在行李转盘等到了自己的小箱子,长舒一口气,觉得自己总算摆脱了这场“奇遇”。

她熟门熟路地走向停车场,找到了自己那辆新换不久的白色的保时捷帕拉梅拉。

刚坐进车里,准备发动,手机就响了,是她爸爸。

“闺女,下飞机了吧?” 苏爸爸的声音带着一贯的爽朗。

“刚下,在停车场呢,正准备回家。” 苏晓系上安全带。

“那正好!你开车回家肯定要经过你陈伯伯在古玩城那家店,顺路帮我去拿一下之前在他那儿定做的那套紫砂壶茶具呗。

我下午约了老李头喝茶,正好用上。” 苏爸爸交代道。

苏晓家虽然不算顶级豪门,但在鹏城也是根基颇深的富裕家庭,苏爸爸喜欢玩些文雅的物件,跟古玩城的几位老板都很熟。

苏晓对这条路也熟,便一口答应:“收到!老爸,我现在就过去。”

挂了电话,她调转方向,朝着古玩城开去。

停好车,苏晓走进装修古色古香的古玩城。

陈伯伯的店在二楼拐角,门面不大,但里面别有洞天,摆满了各种瓷器、玉器、木雕和文房四宝。

苏晓一推开门,清脆的风铃声响起,她扬起笑脸,冲着里面正在擦拭博古架的老者喊道:

“陈伯伯!我来啦!我爸叫我过来拿他定做的那套紫——”

最后一个“壶”字还没出口,苏晓的声音就像被掐住脖子一样,戛然而止。

笑容也僵在了脸上。

因为就在店铺靠里的红木茶桌旁,那个她以为早已摆脱的、让她社死两次的、气场冷峻的沈修齐,正站在那里,手里拿着一个锦盒,似乎在和陈伯伯确认着什么。

而陈伯伯闻声转过头,看到苏晓,立刻笑了起来:“哎哟,是晓晓啊!来得正好,你爸爸那套壶刚打包好。”

轰——!

苏晓感觉自己的大脑再次宕机。

不是吧?!又来?! 这是什么地狱级别的缘分?!不到24小时,偶遇三次?!

从魔都宝格丽的乌龙房间,到鹏沪航班的邻座,现在又在这偏僻的古玩店?!

这概率可以去买彩票了吧?!

她简直欲哭无泪,恨不得立刻原地消失,或者让时光倒流,今天绝对不出门!

好丢脸!好尴尬! 苏晓的脸瞬间红透,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。

而此刻的沈修齐,在听到苏晓声音、转头看到她的那一刹那,平静无波的眼中,也终于掠过了一丝清晰的、名为“诧异”的情绪。

24小时内连续三次,在不同的城市、不同的场合,以如此戏剧性的方式遇到同一个人,这已经超出了“巧合”的范畴,近乎“诡异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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